第112章 池昼难道喜欢她?!-《万人嫌坠海那天,疯批大佬哭红眼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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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哪怕知道她在关心他,他仍然惧怕她的不悦,他总怕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疏远离开他。

    因为她不是第一个。

    试什么?

    稚宁不明所以。

    下一秒,少年骨节分明的手伸到了她面前。

    这只手很漂亮,手指修长匀称,指甲修剪整齐,一眼略过有些书生温雅,但仔细看到他掌心的薄茧,又凭添几许匪气。

    少年从不是个好欺负拿捏的,只是在她面前披上了温顺的外衣。

    稚宁只在美色中沉迷了两秒,就回过神来,羞恼涌上心头。

    仅仅因为这个理由,就让她碰他的手?

    他这样的尤物,被人摸一下不亚于被占便宜,他怎么一点没有身为男主洁身自好的自觉?

    这么单纯,以后绝对会被人骗走的!

    正当稚宁开口要说教。

    “你——”

    手背被人碰了下。

    一触即离,却足够互相感受到对方的体温。

    “热的,我真的没说谎。”

    所以别厌烦他,别觉得他麻烦,别丢弃他。

    少年动作自然得像宠物在主人面前,予取予求。

    池昼说的是实话,今天的温度,他穿着卫衣,体感刚好。

    他是生活拮据不错,却没有虐待自己的癖好,生活已经够苦了,没人喜欢生病的滋味。

    四目相对,稚宁怔怔坠入少年的眼。

    那双深邃的眼眸里,写满了诚恳。

    他专注看着她,真的……好像一只敞开肚皮的小狗啊。

    随即,稚宁回过神,脸颊早已滚烫不自知。

    好吧好吧,她承认她是个病秧子,不懂他们这些生龙活虎少年的世界。

    稚宁心跳声很乱,她扭开头,不敢再看少年的眼睛,嗫嚅含糊道:“你找我来,是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“话说你怎么找了这么个地方?”

    约女孩子见面,就来篮球场?

    他难不成还要跟她投篮比一场?

    虽说他们只是朋友,远没必要风花雪月,但再不济,也要去个奶茶店、约个餐厅什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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