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当然,稚宁绝对没有瞧不起学法的学生,更不觉得学法律没前途。 她只是小说看多了,思维惯性觉得在这小说世界里,动辄能甩出几个亿的男主都是霸道总裁。 涉及沉重的过去,池昼破天荒的没回答,反问:“你呢?又为了什么来旁听?” “当然是为了普法学东西!” “可我根本就是高估我自己了,我以为来这就能变聪明,谁知我压根听不懂那些深奥的东西。” “教授在台上讲得五谷丰登,我在台下听得颗粒无收。” 池昼被稚宁垮着脸的形容逗笑,“比如?” 比如? 稚宁就是随口一说,她来旁听,究其根本是为了接近他。 真相哪能透露,于是她装模作样想了想。 “比如……我去鸭馆点鸭子,不小心遇见帽子叔叔,会被抓吗?我需要脚底抹油逃跑吗?” 惹人深思的词汇落入耳中,池昼眉心一跳。 “你说的鸭子……该不会是?” 稚宁‘嘿嘿’一笑,露出一口小白牙,凑近问:“会被抓吗?” 稚宁真挺关心这个问题的。 假设有朝一日她任务成功了,有钱有闲,身体健康有活力,正值荷尔蒙荡漾的好年纪,不找几个年轻的小酒保乐呵乐呵真说不过去。 她现在就喜欢小的,毕竟大叔心眼多有钱不一定给她花,但弟弟有劲是真给她使。 稚宁想着想着,痴痴笑起来。 看得池昼脸色发黑,“嫖娼犯法。” 稚宁火热的心,被池昼这凉飕飕的回答浇了个透凉。 “给一见钟情的男朋友花钱怎么犯法了!” 池昼闭了闭眼,似在强迫自己冷静。 紧接着,字正腔圆来了条法条口播。 什么罚款多少、拘留几日、情节严重者怎样怎样……稚宁一个字都没听进去。 不仅没往脑子进,还听着听着眼神开始发飘。 池昼真不愧是男主啊,长得好,声音也好听。 吐字清晰,抑扬顿挫,都能去配广播剧了。 他这妥妥的是男神音,攻气十足,要是念些这样那样的台词,哼哼两声,肯定能收获不少她这样的女粉! 第(2/3)页